服務對象
凡投保明台任意汽車險之汽車(不包含機車)。
服務範圍
適用於臺灣本島地區及澎湖。
有效期限
在保險契約所約定之有效期限
免費服務項目
a.協助聯絡警方及救護車。
b.紀錄現場及拍照並給予貼心之服務及適時的關懷。
c.現場交通之維持及車輛拖吊之安排。
d.提供保險、交通法規諮詢並告知被保險人/車主保險權益。
e.說明後續理賠須知及程序並完成初步理賠申請
服務對象
A. 要保日民國109(下同) 年 6 月 30 日前,凡投保明台任意汽車險保費達新台幣(下同)5,000元以上,且車齡10年以下者或合約專案簽訂者,且其車牌領用為自小客、自小客貨、自小貨 3.5 噸以下空車車輛(以上皆不包含機車及裝載 貨物或載重之汽車)。
B. 自要保日民國 109 年 7 月 1 日(含)起,凡投保明台任意汽車險保費達 7000 元以上,且車齡 10 年以下者或合約專案簽訂者,且其車牌領用為 自小客、自小客貨、自小貨 3.5 噸以下空車車輛(以上皆不包含機車及 裝載貨物或載重之汽車)。
C. 前項所述車輛,若其車長超過 5,200mm 或車寬超過 2,100mm 或車重超過 2,500kg 者,已逾一般拖吊車服務範圍,需議價處理,由保戶自費。
服務範圍
適用於台灣本島地區及澎湖,但限救援車輛所能行駛、進入作業之道路。
有效期限
在保險契約所約定之有效期限。
免費服務項目
a.20 公里平面免費拖吊(以兩輪著地拖行)
b.免費急修服務(更換備胎、接電啟動、加水、加油但燃油費須自付)
c.理賠諮詢服務
d.其他諮詢服務
電頻沒電,提供接電服務
水箱缺水時,可提供送稅服務
油箱缺油時,可提供代送汽油服務
輪胎破裂無法行使,可委更換備胎
救援拖吊服務:全載
救援拖吊服務:拖載
投保門檻 |
車齡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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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贈送(平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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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贈送(平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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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意險達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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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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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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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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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體險+竊盜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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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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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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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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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價單位:新臺幣
*以上服務內容本公司保留修改之權利,並於網頁上公布
*專案贈送條件依本公司公告為主
第一類:
收取 1800 元 |
1.車輛翻覆 2.衝至上、下邊坡 3.撞入大車底盤 4.掉入山谷下 5.衝上護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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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類:
收取 900 元 |
1.陷入水溝 2.後輪破損 3.後輪或四輪傳動車 4.底盤卡於凸起障礙 物 5.小貨車拆除地軸或傳動軸 6.機件因素致無法以後車輪著地直 接執行拖救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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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類:
每輪 1000 元 |
車輛底盤低於 15 公分或新車價值超過 200 萬元,因故障或事故造 成咬死車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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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時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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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車輛拖至警察隊製作筆錄,拖救車等待時間,每小時以 150 元計,等待期間之第1小時若不足 30 分鐘不予計費,超過1小時以上,不足1小時之時間以 1 小時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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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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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局收費標準請參照高速公路局網站:http://www.freeway.gov.tw/
或公路總局網站https://www.thb.gov.tw/,以上服務內容本公司保留修改之權利,並於網頁上公布。
早上 8:30 ~下午 5:30
(例假日及國定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