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遺產稅與贈與稅制度對財富傳承影響甚鉅,許多家庭在面對資產轉移時,才發現稅負壓力遠超預期。以2億元遺產為例,生前規劃與否,稅額差距可達千萬元。
提前規劃的節稅策略
要降低遺產稅負擔,及早規劃是關鍵。目前較常見的節稅方式包括逐年贈與、成立家族信託、保單規劃等。透過利用每年244萬元的免稅額逐年贈與,長期下來可大幅降低未來的遺產總額;家族信託則有助於資產管理,同時降低繼承時的稅務負擔;而以保險作為財富傳承工具,透過受益人安排,可達到資金避險與稅務規劃的雙重效果。
註2:免稅額、扣除額、適用稅率級距、累積差額級距請參考下表。
註3:應用計算公式包括:
遺產總額-(免稅額+扣除額)=課稅遺產淨額
(課稅遺產淨額x適用稅率)-累進差額=應納遺產稅額
節稅規劃提前做,財富傳承不NG
承上以2億元的資產為例,透過保險規劃方式,不僅可預留稅源,還可省下近千萬遺產稅。若採取逐年贈與免稅額度內金額的方式,不只免贈與稅,同時降低遺產總額,最終可節省近500萬元的稅負。為避免繼承人需一次繳納高額遺產稅,造成資金壓力大,或因無力繳稅而被迫以遺產抵繳或繼承人變賣資產,提前進行財務規劃以降低傳承稅負。
114年遺贈稅標準
財富傳承的長遠布局
無論是高資產家庭還是一般家庭,財富傳承的關鍵在於提前規劃,以降低稅負成本,確保資產順利交接給下一代。專家建議,應定期檢視自身資產配置,評估可能的遺產稅負擔,並採取合適的節稅工具,如保險、信託或逐年贈與。此外,也可諮詢專業財務顧問,依照家族需求量身訂做傳承計劃,以最有效率的方式實現財富的世代延續。
【科普小教室】
什麼是「實質課稅原則」呢?
依財政部109年函,將實質課稅認定原則分為八種參考特徵:1. 高齡投保、2. 鉅額投保、3. 密集投保、4. 短期投保、5. 重(帶)病投保、6. 躉繳投保、7. 舉債投保及8. 保額/保險給付(含利息)少於或等於所繳保險費。
| 參考特徵 | 觀察說明 |
|---|---|
| 高齡投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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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鉅額投保 | 投保金額相較一般常情高,或投保金額佔總遺產價值之比例較高,可能會被視為規避遺產而進行的資產移轉。 |
| 密集投保 | 短時間內或臨終前購買多張保單,尤其是死亡前兩年內投保,這種行為容易被認為是為了在身故後將遺產轉為免稅的保險金。 |
| 短期投保 |
|
| 重(帶)病投保 | 在已知罹患重大疾病情況下投保,可能被視為不符合正當的保險目的。 |
| 躉繳投保 | 一次性繳納全部保險費,若金額過大,容易引起稅務機關的注意。 |
| 舉債投保 | 以貸款方式支付保險費,將負債轉化為未來的免稅資產,可能被認定為規避稅捐。 |
| 保額/保險給付(含利息)少於或等於所繳保險費 | 保險金額小於或等於已繳保費,與保險的精神不符,也容易引發課稅問題。 |
👉 實質課稅原則案例
👉 財政部公告
※本文所提相關金額皆為新臺幣。